2.1 印刷字符的使用
本章定义文本和图形元素,它们对本部分规定的所有PI一编程语言是公用的。
2.1印刷字符的使用
2.1.1字符集
文本语言和图形语言的文本元素应依据GB 13000.1-1993表1Row00给出的“ISO-646IRV”来表示。
其他字符集中字符的使用,如GB 13000.1-1993表2Row00给出的“拉丁文一1补充”,是本部分的典型扩展,这些字符的编码应与GB 13000.1一致。
需要的字符集由以上定义的“ISO-646IRV”的002-007列中的所有字符组成,但小写字母除外。
字符集特性如表1所示。
表1 字符集特性
序号 | 描述 |
---|---|
2 | 小写字符a |
3a 3b | 数字符号(#) 或 英镑符号(£) |
4a 4b | 美元符号($) 或 货币符号(¤) |
5a 5b | 垂线条(|) 或 惊叹号(!) |
a 当支持小写字母(特性2)时,在语言元素中字母的字体是没有意义的,但2.1.5中定义的注释、2.2.2中定义的串直接量和2.3.1中定义的类型STRING和WSTRING变量除外。
2.1.2 标识符
标识符是字母、数字和下划线字符的一个串,并且它应以字母或下划线字符开头。
在标识符中字母的字体是没有意义的,例如,标识符abcd,ABCD和aBCd应具有相同的意义。
在标识符中下划线是有意义的,例如,A_BCD和AB_CD应解释为不同的标识符。标识符不允许以多个下划线开头或多个内嵌的下划线,例如,字符序列LIM_SW5andLIM_SW5是无效的标识符。标识符也不允许以下划线结尾,例如,字符列LIM_SW5是无效的标识符。
在支持使用标识符的所有系统中至少应支持六个不同的字符,例如,在所有这样的系统中,ABCDE1应与ABCDE2看作两个不同的标识符。标识符中允许的最大字符数是与实现有关的参数。
在表2中列出了标识符特性和举例。
表2 标识符特性
序号 | 特性描述 | 举例 |
---|---|---|
1 | 大写字母和数字 | IW215 IW215Z QX75 IDENT |
2 | 大写和小写字母、数字、内嵌的下划线 | 所有上面的再加上:LIM_SW_5 LimSw5 abcd ab_Cd |
3 | 大写和小写字母、数字、前导或内嵌的下划线 | 所有上面的再加上: _MAIN_12V7 |